释义 |
故意把年龄改小犯法。 市民如果要更改出生日期,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变更申请。变更申请人需2113要拿出变更依据。成年人应拿出初始档案或者能够证明登记错误的证据。公民需更改户口年龄,持个人申请、村(单位)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原始卡片或原《常住人口登记表》等户口原底,如查找不到原户口证据的,可持医院出生的病历或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调查取证,到公安局户籍科审批。再持户籍科签发的《更改年龄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更改手续。 更改年龄所需手续如下: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单位证明(无单位的需要村/居委会证明); 3、两人以上调查材料(即询问笔录); 4、派出所综合调查意见; 5、原始户口卡片或原始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派出所公章); 6、身份证、毕业证、结婚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职工需要更改年龄的,须单位出具的同意更改年龄的意见,附本单位人事部门档案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 9、户籍证明; 10、其他证明材料。 公民的年龄原则上不予更改,确实出现差错,需要更正的,需办理以下手续,经派出所审核,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报市公安局户政处,每月审批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