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雨污分流本来是有益于水环境改善的重要措施,然而从事雨污分流工程和有关手续代理的人,为了以更低的价格承包下来,常常对一些本应该需要做的工作忽视掉。那么作为企业主在做雨污分流注意什么呢? 一方面要确保雨污分流的方案对化粪池、隔油池的废水进行联通,而且要注意是否对居住楼和宿舍楼上的立管改造,另一方面也要考虑是否对雨水进行简单的预处理后才排放。其实,还有一些特殊的行业是需要考虑初期雨水的收集的。 选择雨污分流供应商时,不应该只看价格,否则后面验收就会遇到困难,甚至还要增加额外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