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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与户主关系有哪几种
释义
    一、与户主关系有哪几种
    家庭户口簿上与户主关系种类分为:
    1、本人就是户主的,填写“户主”。
    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担任。
    2、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或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
    一般顺序为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
    实际上,户口有两类:“家庭户”和“集体户”。
    家庭户: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
    需要填写与户主的关系。
    集体户: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
    属集体户口的,“户主姓名”和“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两栏都不填。
    二、与户主的关系是可以改的的吗
    1、如果户口簿上的与户主关系写错了,是可以申请变更的。先由所在村委或居委出具一份证明,然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即可。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三、户口本与户主关系写错怎么办
    需要本人前往户口登记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变更。当事人可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咨询对应的工作人员,如果经对方查证,确属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由于失误,造成登记错误的,对方会给予更正,如果属于自身原因(填写失误等),一般应写一份更正申请书,由对方查实后,再更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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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4: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