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上著作人身权能否转让 |
释义 | 著作权当中的人身权利是不能进行转让的,这些权利只能属于著作权人享有。著作人身权,又称为作品的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在作品中享有的与个人有关,或者不可分割但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作者有权通过创作具有个人风格的作品,来获得名誉、名声和维护作品的完整性。这项权利由作品的作者终身享有,并且不得被转让、被剥夺或者被限制。 一、著作权中可以转让的权利有哪些 (一)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二)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三)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四)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五)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六)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七)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八)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九)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一)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二)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三)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即这三项权利永久受法律保护。发表权受时间限制,为50年。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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