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你这个月累计收到工资:扣除社保,公积金,扣个人的商业保险200元(200元是最高金额)后得到15000元。纳税所得额=15000-3500=11500元,应交个人所税:11500x25%=2875元,速算扣除:1005元,应交个人所税:2870-1005=1870元,你到手工资=15000-1870=13130元。虽然个税起征点升到了5000元,但是还没有具体实施,我们还是按3500元算的。如果个税按5000算纳税所得额=15000-5000=10000元,应交个人所税:10000x25%=2500元,速算扣除:1005元,应交个人所税:2500-1005=1495元,你到手工资=15000-1495=13505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