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慈善法规定每年几月几日为中华慈善日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中华慈善日的标志: 1、“中华慈善日”标志整体为圆形,圆形内分别由上方图形和下方“中华慈善日”中文文字或英文文字构成; 2、标志整体采用象征和谐美好的圆形和党旗国旗的红色,寓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寓意我国慈善事业将坚持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之路;3、白色数字9,形似明亮的灯泡,9的中间位置设计为一颗红心,既寓意慈善工作者和参与者听党指挥、为国奉献、推动社会进步的赤诚之心,也寓意着慈善事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为民爱民之心; 4、绿色数字5,与数字9结构上融为一体、色彩上对比鲜明,共同展示9月5日是“中华慈善日”这重要节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为了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制定的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 1、扶贫、济困; 2、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3、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4、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5、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6、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第九条 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4、有组织章程; 5、有必要的财产; 6、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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