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教场小学划片范围 |
释义 | 法律分析: 鼓楼区加洋路;鼓楼区乌山路74-86号(双号);鼓楼区乌山路83-87号(单号);鼓楼区卖鸡弄1—9号;鼓楼区道山观1—15号;鼓楼区乌山支路(双号);鼓楼区斗西路。具体包括:加洋二弄10号、南洋新村;加洋巷89号东辰宿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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