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兵役法规定着国家总的兵役制度,它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兵役法规定着国家总的兵役制度,兵役法的核心是确定国家兵役制度和形式。兵役法的目的:保障军队平时的兵员补充,兵役法是规定公民参加军队和其他武装组织或在军队外接受军事训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拓宽现役军官的来源渠道,明确将接收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国防生和其他应届优秀毕业生作为军官的来源。其目的是:保障军队平时的兵员补充,加强国家武装力量建设,保障社会主义祖国安全和四化建设的大业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建立义务兵家庭什么制度 我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建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中央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制定。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现役期间应当保留。 兵役登记是什么 兵役登记是指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属于一种情况调查。在接到兵役登记通知后,如果本人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进行兵役登记的,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但是需要出具书面委托书。进行兵役登记,就能够更好的让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国家适龄青年的具体情况,以便国家掌握兵员潜力、应对可能的紧急状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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