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八一补助和优待金一样吗 |
释义 | 不一样。 一、含义 八一慰问金是以各省为主体,发放给所有退伍军人及现役军人,烈军属等一年一度的慰问品,或粮、油、面或现金。是社会对军人的爱护和关爱,也是对军人的一种精神鼓励,从而号召社会_年勇于参军,戍守边疆,保家卫国的决心。 _优待金是指依法统筹的用于义务兵家属、革命烈士家属等优抚对象优待的经费。优待金按照以支定收、平衡负担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如下: 1、八一慰问金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 2、现役军人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 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二、优待金发放 在发放时间上改为1年发放2次。 优待金发放由每年“八一”建军节前集中发放1次改为1年发放2次,一般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2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条 国家建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中央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制定。 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现役期间应当保留。 第五十一条 现役军官和军士的子女教育,家属的随军、就业创业以及工作调动,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符合条件的军人家属,其住房、医疗、养老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第五十二条 预备役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致残、牺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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