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的,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一般不需返还; 但如果属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大额财产,属于可返还的彩礼,或者有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的,需要返还。 一、父母给的见面礼分手了要返还对方吗 父母给的见面礼分手了一般是不需要退的,因为这属于一方父母自愿作出的赠与行为,是不需要返还的。但是如果是具有彩礼性质的赠与的,则分手后需要返还,因为彩礼可以看成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所附条件就是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双方最终分手了没有结婚就是所附条件没有成就,所以受赠人是要返还受赠财产的。 二、结婚两年后离婚彩礼退回吗 一般情况下,结婚两年后离婚彩礼不退回,因为彩礼在性质上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给付彩礼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三、彩礼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是。彩礼一般是在登记结婚前送的,属于对对方的赠与,也就是婚前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面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