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单位不能查到你过往的社保缴费记录。新单位虽然有你的身份证号码,但是光凭身份证号码是不能查询社保缴纳记录的。但是如果新单位以后帮你缴纳了社保,可以查询到他们为你缴纳的社保记录。 每个人的社保帐号或社保卡,属于个人隐私,都有个人设置的查询密码和支付密码,查询时都需要输入密码;如果绑定了手机号的,查询时还需要利用绑定的手机进行密码验证。新单位或者其他任何人,在不知道密码的情况下,是不能查询别人的缴费情况的。但是新单位为你缴费以后,可以查询为你缴费的缴费记录。 到新公司工作,单位需为新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你以前工作过且在本地区,则需把你在原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停保手续交与本单位,而新公司在办理你的社会保险缴纳时,社保公司是要查询你的社会保险是否欠费,如果欠费是需要补缴的,所以新单位就会对你的工作经历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一清二楚。补充问题,不是单位有没有权利看你的投保记录, 而是单位在给你缴纳社会保险时,社保公司的工作职责要查询一下你是否有中断, 如果有中断,原则是要补缴的。而单位也会在此时看到你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而单位不会为了了解你的工作经历去特意去查询你的投保记录。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