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缓刑人员转地区的流程如下:1、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2、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会作出是否允许缓刑人员转地区的决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