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右小腿膝盖以下截肢是几级伤残 |
释义 | 如果是交通事故致伤,那么伤残等级为:如果是一肢膝盖以上10公分处截肢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属于5级伤残;如果是两肢膝盖以上10公处处截肢,根据上述标准规定,属于2级伤残;如果是工伤,那么根据最新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伤残等级为:如果是一肢的,根据规定,属于4级伤残;如果是两肢的,根据规定,属于2级伤残。 一、工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后怎么生活 丧失劳动力分三种: (一)完全丧失劳动力一般一级到四级伤残为完全丧失劳动力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内含三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一般五级到六级伤残为大部分丧失劳动力。 (三)部分丧失劳动力一般七级到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3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4级 (3)单手或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 (4)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2、长期中度呼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Ⅱ级。 4、中度肝功能损害。 5、各种疾病造瘘者。 6、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 8、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30度。 9、双耳听力损失≥91分贝。 10、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5至6级者。 二、做伤残鉴定先去哪个部门 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规定期限内申请伤残鉴定。 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V级伤残 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 b.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c.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d.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4%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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