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名字的要求是,要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依次组成;要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并且一般不能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以及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核准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第八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第九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