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购房合同不想买了怎么办 |
释义 | 签了购房合同,不想买了,解决合同的方法如下: 1、协商,购房者可以合卖方协商解除; 2、起诉,在卖方不同意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形下,擅自解除合同的,那么就属于违约,一般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按当事人的请求增加。 一、合同违约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二、、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情形如下: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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