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①要突出简洁醒目的表达效果,应使用阿拉伯数字,②要突出庄重典雅的表达效果,应使用汉字数字。在同一场合出现的数字,应遵循“同类别同形式”的原则来选择数字的书写形式。反之,如果两数字的表达功能不同,或所处层级不同,可以选用不同的形式。用阿拉伯数字,月和日前是一位数时,可在数字前补“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