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新旧单位的社保衔接如果在同一个城市,只要两个单位同时填报在职职工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原单位减员,新单位增员,报到社保经办机构就可以了。原单位没有一金,新单位由经办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新增人员手续就可以了,不需要自己办理。如果是跨地域,到目前为止,只有养老保险是可以全国跨省市转移的,医疗保险区域性转移,失业、工伤、生育暂时不能进行转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