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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注销公告怎么撤销
释义
    企业注销公告的撤销:法律规定,政府相关部门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对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有异议,可以在简易注销公告期内,登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异议留言》专栏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对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将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企业一旦撤销公告后不能再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手续。
    一、公司公示期满后注销不注销怎么办?
    简易注销办理材料及流程整理如下:1、登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进入“企业信息填报”;3、按照要求填写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内容;4、提交《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盖有公章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及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5、提交材料后就进入简易注销20天公示期,在公示期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公示期结束30日内便可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简易注销。如果超过6个月以上的话,建议先去核查是否有存在异常情况,如果有的话需要先解除异常后,在办理公司注销。
    二、正在进行简易注销公告是什么意思
    公司进行简易注销公告的意思是允许企业在公告期届满次日起30日内向工商部门申请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将其归集的信息,按规定时间要求及时汇总到工商总局。汇总的信息应与其在本辖区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保持一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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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7:5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