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物品的提存公证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物品提存公证的流程如下: 1、债务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交提存申请;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 3、公证处向债务人出具提存公证书;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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