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作用: 一、对女职工生育价值的认可。女职工生育是为了社会的发展,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 二、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无法获得经济来源。需要基本保障来保证她们的基本生活条件。使孕妇顺利分娩并且恢复状态; 三、良好的生育条件能提高人口素质。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充分的休息和营养,使她们享受正常的生活水平,同时为她们提供医疗服务项目,为胎儿的正常生长进行监测。 女职工在怀孕休产假,单位需要积极配合,如果有生育保险,由保险经办机构来支付。这 法律规定的女职工的权利,任何个人或者单位都不能违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