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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转公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释义
    商转公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证明;
    3、原所购住房买卖合同;
    4、原所购住房的房地产证,如原所购住房为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且已办理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此项资料,未办理房地产证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5、原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贷款为商业性住房按揭授信额度的,须同时提供额度项下能证明单笔按揭款项用途为购房的借款合同或发放行的其他证明材料;
    6、原贷款支付证明;
    7、原贷款还款明细和还款计划;
    8、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抵押房产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指定评估公司出具的抵押房产询价单或有效期内的评估报告;
    9、原所购住房产权人含未成年人的,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监护人公证书或能证明关系的户口簿,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明;
    10、还款账户,即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借记卡或存折;
    11、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需要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12、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商转公所需资料:
    1、原商业贷款必须正常还款满足规定时间,并无逾期还款记录;
    2、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数达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
    3、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已在市资金中心进行了登记备案的正规、合法的住宅开发项目;
    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5、房屋产权属共有的,产权共有人应出具同意抵的证明并办理公证;
    6、转贷借款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房产合法权属公证书。
    综上所述,若不清楚具体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还可以在办理商转公前电话联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询问,以免携带的资料不足,影响业务办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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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