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事实的证明存在争议时,常常涉及到证据的推定与证据的证明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证明标准,而是根据现实社会的实际情况对证据的推定和证明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有关证据,对案件所涉事实进行认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无法证明其真实性的证据,应当认定为不足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提供了证据,但对方当事人对该事实提出了合理的质疑,且该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事实真实性的,由对该事实不利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综上所述,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应当承担证明自己主张所依据的事实的责任,若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真实性,则该事实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同时,若对方当事人对该事实提出了合理的质疑,且该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事实真实性的,由对该事实不利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