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人可以享受低保待遇 |
释义 |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低保: 低保的主要人群是指没有生活来源、没有赡养人的老人、下岗职工没有满足城市最低生活标准的、身体残疾的人等等。我国法律具体规定以下人群可以申请低保救助: 1.没有生活来源的家庭或个人。 2.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或个人。 3.没有赡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家庭或个人。 4.家庭成员中有身患重大疾病没有钱就医的。 5.属于严重精神病、智障、老年痴呆的家庭或个人。 6.有严重的身体残疾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家庭或个人。 7.没有加入五保的老人。 二、低保一个月能领多少钱: 各地标准不一,各家情况各异,无法一概而论的。低保金,按照被保障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之间的差额确定。计算公式为:家庭月低保金=(当地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家庭月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20%的,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0%计算。 同一家庭中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按照家庭实际常住地相应适用城市或农村低保标准。 不能申请低保人如下: 1、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人名下登记有商铺的,这样的人将无权再领到农村低保。 2、农村的房子除外,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在城里有房产的,这样的人也将从此与低保无缘。 3、家庭成员中不管是谁有私家车等其他奢侈品的,也将不能再领取低保。 4、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人名下注册了营业性质的公司等,这样的人也将领取不到农村低保。 5、有过前科的,触犯过法律的也不能领取到低保。 6、故意撂荒土地的,好吃懒做的也将不能再领取到低保。 7、家庭拥有的存款中,还有证券等其他的资产,是当地最低收入标准的12倍以上的也将不能再领取到低保。 8、长期有着不良嗜好的,也不能再领取低保。 9、家中有子女并且子女还都拥有正常的劳动能力的,也不允许领取低保。 10、经查证或者举报,属于本村的“关系户”,“人情户”的将不能再领取到低保。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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