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开具。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1、与你父亲曾经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主是你父亲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去该户口簿所在地址归属的派出所开证明(档案科) 2、你与你父亲未曾经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主是从未是你父亲的情况下可到你人事档案托管的地方调取人事档案,查询里面关于父子关系相关的内容(如大学生毕业登记表),复印并让托管单位盖章。户籍地派出所户口上就有关系一栏,档案也可查有表格填写的家庭成员信息。人事档案是高中以上才开始建立,可以从原始查自己的档案托管在哪里。 3、以去你出生地所属的疾病控制中心开具证明如果你生于疾控中心成立日前的,只能去出生的医院开母子/母女的证明,再通过父母的结婚证来证明父子/父女关系。相关政策规定:按现行户籍登记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户籍信息能显示亲属关系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关系证明;对于户籍信息不能显示关系证明的,当事人能提供老户口簿、村常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经派出所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可以出具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对于开县户籍管理问题,2000年以前确由辖区乡镇人民政府管理,2000年后才统一移交公安派出所管理,并录入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