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户人员是同户居住并生活的人员,也指同一户口薄所登记的人员。户,即:住户,人家,一家称一户,是社会结构与管理的基本单元。分户管理是户籍或人口管理的方式之一,就是以户为单元(社会管理的基本家庭单位),在这个单元中设有户主和若干成员,同一户(家庭)生活或户籍登记的人员即同户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段姿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山橡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握唯绝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