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荆门大中专学生毕业回荆落户口办理条件
释义
    (1)本市户籍公民考取市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自愿将户口迁入所在院、校
    (2)已将户口迁入本市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本市生源或市外生源毕业生,经用人地县级以上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推荐在市外就业、安置;
    (3)未将户口迁入市内、外大中专院、校的本市户籍毕业生,经用人地县级以上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推荐在市外就业、安置;
    (4)在本市就读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并且已将户口迁入本市的非本市生源学生,因毕业、退学或休学迁回原籍
    (5)毕业生因毕业分配在我市办理了落户手续,在毕业两年内又改派到市外其他地方工作。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20: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