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程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强制执行程序是指法院为了强制被执行人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进行的程序。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程序: 1.被执行人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判决、裁定履行义务; 2.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逃避执行或者阻碍执行; 3.被执行人以财产不足为由拒不履行义务,但其财产明显超过生活必需和基本生产需要的范围,且没有采取合法措施予以保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当事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和裁定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应以合法方式协助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不能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强制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当事人有阻碍执行或者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或者强制执行。 总之,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义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强制执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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