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核准备案审批区别如下:核准类项目是指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项目;备案类项目是指企业投资建设,在《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且不属于法律法规、产业禁止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类项目是指属于使用政府预算资金进行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的项目。 法律客观: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实现核准、备案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 第十四条 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及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公开与项目有关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公开项目核准、备案等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将核准、备案结果予以公开,不得违法违规公开重大工程的关键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