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想结婚的单身人士,是否可以考虑收养孩子? |
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基本条件,包括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能力、未患有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有配偶者需夫妻同意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需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豁免某些限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无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豁免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法律分析 满足条件才可以收养小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收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收养条件为: 一、基本条件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二、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三、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四、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五、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养小孩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无子女、具备抚养教育能力、无不应收养疾病等。夫妻共同收养需双方同意,男性领养女性需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然而,若是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部分限制。对于孤儿、残疾儿童或无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亦可豁免部分条件。以上是对收养条件的概括,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七十一条 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在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当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抚养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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