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工带薪年休假是由单位考虑职工意愿,根据正常经营工作需要的情况下,统筹安排的,平安保险没有年假安排时间表。 国务院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