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金山区发展规划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金山区2035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金山区行政辖区范围。规划陆域面积 613.38 平方公里,海域海洋功能区划面积约 445.22 平方公里。全区辖 9 镇 1 街道 2 个工业区,分别是:枫泾镇、朱泾镇、亭林镇、漕泾镇、山阳镇、金山卫镇、张堰镇、廊下镇、吕巷镇、石化街道、金山工业区、金山第二工业区。在上海未来的发展中,杭州湾北岸地区成为四大战略协同区之一。 朱泾综合发展型城镇圈以朱泾镇为核心,统筹区内吕巷镇、廊下镇及松江区泖港镇,形成跨区协调发展的城镇圈。 亭林综合发展型城镇圈以亭林镇为核心,包含金山工业区,在市域内统筹松江区叶榭镇,形成跨区统筹的城镇圈。重点发展金山工业区,提升城镇圈内公共交通网络和慢行交通系统,实现 15 分钟接驳进入市域公共交通网络。 适度引导人口向金山滨海地区核心镇(包括金山卫镇、山阳镇、石化街道)以及朱泾、枫泾、亭林三大中心镇集聚。1 个核心镇镇区(滨海地区)建设滨海地区核心镇镇区,包括金山卫镇镇区、山阳镇镇区及石化街道。3 个中心镇镇区包括金山北部三镇,枫泾镇镇区、朱泾镇镇区及亭林镇镇区。4 个一般镇镇区包括吕巷镇镇区、廊下镇镇区、张堰镇镇区及漕泾镇镇区。 规划至 2035 年金山区城镇住宅用地规模约 28.7 平方公里,城镇住宅建筑面积约 3742 万平方米,住宅套数 40 万套左右,新增城镇住宅套数 19 万套左右。规划人均城镇住房建筑面积约38 平方米。规划 2035 年金山滨海新区城镇住宅用地规模约 11.52 平方公里,城镇住宅建筑面积约 1587万平方米,城镇住宅套数 17.4 万套左右,其中规划新增住宅用地规模约 2.76 平方公里,新增城镇住宅建筑面积 497 万平方米,新增住宅套数约 5.3 万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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