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衔制是哪一年开始 |
释义 | 我军公开实行军衔制有两次,第一次是1955年第一次实行军衔制;第二次是在1988年7月1日第二次实施军衔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们中国人民解放军官兵有过两次实行“军衔制”的,有过一次取消“军衔制”的历史。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军队正规化建制和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实施后,在1955年第一次实行军衔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加强我们解放军的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实行军衔制的问题很快被重新提上议事日程。1950年9月总干部部管理部成立时,就设置了"军衔奖励处"。1952年冬便着手研究军衔制的问题。1955年1月23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军衔设置上比1953年条例草案减少了兵种元帅、准尉两级,共设6等19级。但是应毛泽东本人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衔空缺未授;增加授予准尉军衔,这是考虑到当时我军有十几万副排级干部,军委决定暂时增加准尉衔,以解决副排级干部的衔称问题。 其原因就在于出于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有效实施军队管理的举措。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文革前,强调官兵一致以及不利于行动、劳动的理由;第一次取消军衔制: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的决定》,5月24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的帽徽、领章和部分军服样式的决定》。 那么退伍军人待遇包括什么? 退伍军人的待遇包括了基本复员费以及安家补助费等。那么在计算以上退伍的待遇时需要按照退伍军人的具体军龄来计算的,一般情况下退伍军人每满一年会发放2.5个月的费用,当退伍军人的军龄超过了二十年也是会按照每年四个月的标准来支付,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综上所述,我军公开实行军衔制有两次,第一次是1955年第一次实行军衔制;第二次是在1988年7月1日第二次实施军衔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们中国人民解放军官兵有过两次实行“军衔制”的,有过一次取消“军衔制”的历史。您了解了吗?《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从1956年开始,中国人民解放军由志愿兵役制改为义务兵役制。军队实行军衔制度,并作出授予在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勋章和奖章的决议。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