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当事人继承合法房产需要依法办理过户手续,房产继承分为两种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则要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确认该房产的继承人;如果没有的,则按法定继承的相关确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确认好该房产的各继承人后,各继承人要先到派出所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并到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并携带继承人身份证件,一同到房产所在地的房管交易所申请过户办理。申请过户办理之后,还要先后进行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和继承登记,最后才能领取新的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