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土地调查是哪年 |
释义 | 第二次土地调查是2007年。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于2007年7月1日全面启动,于2009年完成。调查的主要任务包括,农村土地调查,查清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和权属等情况;城镇土地调查,掌握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和用途;基本农田调查,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并登记上证、造册;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地籍信息系统,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 加强土地调查的益处如下: 1、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2、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 3、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综上所述,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法律依据】: 《土地调查条例》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土地调查,保障土地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土地资源和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为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土地调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