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吗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是无形资产,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应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确认为无形资产。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0条,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后作为资产入股的,土地使用权确定给股份制企业。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土地使用权确定给股份制企业。国家将土地使用权租赁给股份制企业的,土地使用权确定给股份制企业。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读后,出租给股份制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变。 二、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能否办理抵押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能办理抵押,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人。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的; 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 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 三、土地使用权出租要注意什么 1.出租人必须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 2.出租人应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同土地使用权同时租赁。 3.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4.承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