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合理的合同根据其合同条款来决定的,如果是某些条款是不合法的,则合同的某些条款是无效的。如果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则该合同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