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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二、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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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2: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