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补办营业执照需要带上未丢失的执照原件,补照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登报的报纸原件。到所属辖区工商所办理补照。还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还有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通知书和凭据,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如果之前的营业执照丢失,应及时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登记挂失。如果不报告、不挂失,可能会给经营者造成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