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对一处宅基地的面积规定是多少? |
释义 | 山东省对一处宅基地的面积规定是多少?山东省对一处宅基地的面积规定是多少《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²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²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²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²以内。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m²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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