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产证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一、办理房产证贷款的手续 (一)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 1、借款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本; 2、借款人的个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协议正本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公证书及贷款用途证明。 (二)贷款金融、年限及利率: 房产抵押消费贷款起点金为5000元,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最长可到十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商业贷款利率执行,有利随本清,按月还本付息等方式。 (三)办理贷款的流程: 1、办理现房抵押贷款:首先,借款人要找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其次,夫妻双方到场提交上面的资料并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再次,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第四,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最后,借款人分期或一次性偿还贷款并取消房产抵押拿回房产证。 2、办理期房抵押:借款人凭购房预售合同、房预交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房产证下来后给银行,借款人偿还后到银行办理解除贷款并取回房产证。 二、办理房产证贷款后的房屋如何买卖 (一)提前还款,解除抵押。 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原业主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之后银行释放抵押权,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如此,原业主就取得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接下来,双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完成交易。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在房东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买方没有支付房款,因此买方资金的安全性高;缺点是,完全由房东筹钱还贷,就要求房东具有很强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且没有充分利用买方的首期房款参与还贷,不是最为经济的解决方案。 (二)办理转按揭。 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双方共同向原业主的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手续。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无须筹措资金提前还贷,没有融资的压力,而是将房东原有的还贷义务转由买方承受,通过变更抵押登记,将抵押人从房东变更为买方;缺点是,转按揭手续较为繁复,且不是所有银行都有这项业务,而如果买方需要到另一家银行办理贷款,则会出现跨行转按揭的问题,操作起来比较繁琐。 (三)买房替原业主提前还贷。 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买方将应当支付的首期房款专项用于帮助房东归还贷款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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