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额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小额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小额诉讼程序仅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指的是当事人双方就争议的事实有着清楚明确的陈述,基本一致,同时证据可靠的时候,没有必要法院介入调查收集证据,就可以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分辨。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说明谁是承担责任方,谁是权利方,这种关系是明确的。争议不大的情况是指当事人对于案件的是非以及责任和诉讼的标的物之间的争执没有分歧的原则。 一、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1、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 2、涉外案件; 3、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 4、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5、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 6、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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