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职教师私自办理辅导班是不合法的。教育局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能在假期私自对学生补课,也就是说不能暑假办补习班。 根据法律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五条 根据以往情况,凡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办班的,都没有而且也得不到教育局批准,因为教师有休息权、参加培训权,教师这些权利在假期里要得到维护。因此,在职教师利用假期办班,基本上属于非法办学,应该严格禁止。已经办的,要予以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