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去世后担保是否有效 |
释义 | 担保人去世后,如果是以人为担保的,担保无效,如果担保人是以物为担保的,则担保还有效。而在担保有效的情形下,担保人的继承人可以在担保范围内,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来承担保证责任。 一、为他人提供担保需要承担哪些后果? 为他人作担保需要承担下列后果:如果担保人提供的是一般担保责任,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担保人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则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担责,也可以请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人死后债务怎么处理好? 债务人死后的债务,债务人有遗产的以其遗产清偿,有担保人的可以要求担保人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借贷担保人的责任时间是多久呢 借贷担保人的责任时间长短,具体应视情况而定。我国民法典规定,担保人多长时间有责任,要依据担保的类型而定,如果是抵押物权担保的,只要主债权在有效期内,担保人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是保证担保的,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的,保证责任为主债权履行期满后6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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