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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罚的消灭指的是什么
释义
    刑罚的消灭,是指由于出现法律规定的原因,致刑法对特定犯罪人的刑罚权利灭失。
    刑罚消灭的事由有刑罚裁量权和刑罚处罚权的消灭两种:
    一、刑罚裁量权的消灭事由有以下三种:
    1、犯罪人在判决前死亡;
    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撤诉;
    3、犯罪人在判决前获大赦。
    二、刑罚处罚权的消灭事由有如下八种:
    1、犯罪人在判决后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死亡;
    2、犯罪人执行完毕人民法院判决的刑罚;
    3、被判缓刑的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依法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
    4、犯罪分子获假释,假释考验期限届满,原判刑期执行完毕;
    5、免于刑事处罚,犯罪人虽负有刑事责任,但因免于刑事处罚而无刑罚执行;
    6、大赦,犯罪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大赦,原判刑期终止执行;
    7、特赦,犯罪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宣告特赦;
    8、超过刑罚执行时效,犯罪人被依法判处刑罚,但因某种原因超过法定的行刑时效而刑罚没有执行;
    9、超过追诉时效,犯罪人犯罪后超过规定的追诉时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五条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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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8: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