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生争吵对方先动手处理方法如下: 1、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需要及时报警由执法部门处理。对于一般互殴行为,在没有造成大的伤害情况下,先动手的人可能承担的责任大一些; 2、双方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需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具体双方责任大小需要法院综合全案来确定的。造成伤害结果的,就会按伤害结果来进行处罚,先动手挑起事端的行为只是法官酌情考虑的一个情节。 3、如果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不是正当防卫,则只要是在造成了对方损害结果的情况下,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严重者还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犯罪。但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先动手会作为考虑因素,认定对方存在过错从而予以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