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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房签合同一定要加一句话
释义
    租房需要签订租房协议书,也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子出租签合同必须加上以下话:1、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是房屋实际的管理者,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所谓的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如果,承租人利用此房进行不正当经营或者违法活动,则有权无条件立刻收回此房,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2、如承租人因室内电器使用不当或有其他不当行为,导致发生火情或其他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给机动车电池充电、使用充电宝、手机等。3、不得在出租房做违法事项,不得超期不交房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承租方利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拖欠租金超过15天,出租方可以立刻收回房屋。5、承租人负责包括并不限于,安全管理,高空抛物,水电煤管理。6、承租人及其他人在房间内发生的一切刑事,民事责任由承租人承担。7、乙方租赁该房屋期间,应当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非法经营、不得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同时乙方应注意防火防盗、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明确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虽然口头订立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可以被视为是不定期租赁合同,但是一旦产生纠纷,就很难证明是不是存在合同以及合同条款的内容是怎么样的,从而就难以保护双方的利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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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