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公司不能单独财务管理,与总公司经济统一核算,负债总公司负责清偿。分公司没有独立财产,总公司对其债务负责。分公司财务不能独立。由于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其经济活动在总公司核算,因此分公司的负债由总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即总公司对分公司经营中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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