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了防治慢性病,降低居民负担,提高期望寿命,国务院日前印发《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规划》提出,坚持预防为主,加强行为和坏境危险因素控制,强化慢性病早筛查和早发现,推动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这便要求了医院不得随便给患者输液。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 第三条 尽可能减少不必要静脉输液。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我省确定了部分无需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见附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全面组织开展对医务人员专题培训。今后治疗上述疾病患者,一般不采用静脉输液,确需输液的应附情况说明。要对门、急诊静脉输液情况进行基线调查,摸清现阶段存在主要问题,并采取相应干预措施,努力降低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比例,建立静脉输液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