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北京市行政级别分类属于直辖市(我国的行政区划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2、北京市的行政级别为省级,但相对而言又高于或优于省。一是作为国家首都,处于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管理的中心,比照省会城市为副省级,国家首都城市也应高于基它的省、区、市;二是北京市的党政主管领导一般都是政治局委员和国务委员,以上两职为副国家级,因此北京市的行政级别要优于其它省、区、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