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地区购买,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没有当地户籍居民家庭只能购买1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核心城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购买2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没有当地户籍的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保证明,不得通过补缴购买住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南京商品房购买须知》第三条: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